嫁与东风

契约夫妻——温迪与金城的梦里三年(十一)

第11章 众叛亲离  

找工作这件事说来容易,一做起来金城才发现真的不简单。纡尊降贵地拿着简历走进一家公司的大门,像推销商品一样推销自己,耐着性子废话一大堆只为谋求一个他根本看不上的职位,对他来说既是生平第一次,也是莫大的耻辱。要不是温迪那嘲讽的眼神和轻蔑的态度时刻萦绕在他眼前,他真想掉头回去。总归是颜面扫地了,在陌生人面前总比在她面前好。

虽然他有剑桥求学的背景,有在家族企业任项目总监的资历,捷讯作为他辉煌的战果,当初在国内也折腾出了一番不小的动静,可是这份看起来熠熠闪光的简历,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却无用武之地。

当地人对外国人的热情友好,在求职这件事上几乎无迹可寻。不是薪水低得令人发指,就是直接拒绝,偶有收下简历的,也是打发他先回去等消息,看对方那轻慢的态度,金城觉得多半也是杳无音讯,不必抱有期望的。

三千比索......折合成人民币才四千多......别说住酒店了,连付给温迪的生活费都远远不够!金城懊恼地走出又一家公司,随手将简历一把丢进了垃圾桶。他已经把自己的要求一降再降,把自己都低到尘埃里了,还是被无情拒绝。

真是个鬼地方!他忿忿地骂了句,老头子千挑万选怎么偏就把家族基金设在了这里?要什么没什么,连找份工作都这么难!他原以为只要自己肯俯身屈就,区区一份工作就是手到擒来的事,他很快就能轻松交上那两千美金,从此可以理直气壮地直视温迪,再不用像现在这样忍气吞声,却万万没想到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竟这么大......

难道自己真的只能向爸爸低头?可是,这一次就算他厚着脸皮开口,只怕爸爸也不会心软。当初,在签那份财产转让合同时,他就已经用过了苦肉计,撒娇哀求一一试过都不管用,现在打电话回去求救,除了再挨一通教训外,估计还是一无所获。

为什么爸爸对待温迪和对待他简直是天壤之别?那臭丫头怎会突然被爸爸如此赏识?跟灌了迷魂汤一样!莫非她会下降头?如果爸爸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被小人得志的温迪如此羞辱刻薄,堂堂的人中龙凤被逼得就差流落街头了,他还会这么偏袒她吗?

金城真想把温迪对他的种种罄竹难书的恶行尽悉揭露出来,可是再想想,此刻他众叛亲离,哪有人可倾诉?万一被金翔他们知道了,这人可就丢大发了!这口气只能先忍着,纵使忍得心痛,忍得憋屈,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。他过不了没钱的日子,更过不了被人看不起的日子。

要不,还是考虑先借点钱吧?家里人指望不上,他还有一堆非富即贵的朋友呢,借点小钱岂在话下?先借个几十万,省着点用的话也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待上一年半载的了。爸爸不是说,只要在这里规规矩矩待上三年,三年后就把他的财产还给他吗?熬过这三年,他还是当年的少爷!到那时,他头一个要收拾的就是那个拜高踩低的臭丫头!

想到三年后的扬眉吐气,金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,觉得自己的形象瞬间高大许多,原本跌到谷底的心情也好了起来。抬头四顾,发现自己一路漫无目的地闲荡,竟不知不觉到了五月广场。看着绿草如茵的五月广场,忽然发觉初春的气息已萦绕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。

九月的天气正是宜人,作为布宜诺的心脏,这里每天都有不同肤色的人们汇聚而来,短暂交集之后又分道扬镳,带走了对布城乃至整个阿根廷的最初印象,继续奔向下一个景点。人们在这里或漫步花间或埋头看书或驻足沉思,街头艺人们自弹自唱或跳着欢快的探戈,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轻松快乐的神情。

金城呆呆地看着他们,心里暗暗纳罕,在这个政治经济都一团糟的地方,当地人却如此悠闲,似乎感受不到任何压力,好像这令人绝望的城市竟是世外桃源一般。他觉得自己仿佛是这座城市里的异类,从头到脚都如此格格不入。这里的每个人都遵循着自己的活法,就连温迪都迅速融入其中,成天跟打了鸡血一样忙碌。

虽然他对此很不屑:一个女人背井离乡、抛弃爱人、随便跟人假结婚,不择手段只是为了六个亿......但他也不得不承认,温迪至少有人生目标,有生活动力,清楚自己要什么,该做什么。如果有一天她的目标真的实现了,她还能获得极大的成就感和幸福感!而他呢,每天活得像个行尸走肉,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,该干什么?他从生活中体会不到任何快感。

以前他认为这一切是因为自己比别人优秀,因为他一出生就已经站在了别人一辈子也无法到达的终点线上了,所以没有追求没有幸福感是上天赐予他财富的同时向他索取的代价。他平庸他纨绔得理所当然。可是,自从来到了布宜诺之后,他才发现,当他一无所有时,生活对他非但没有宽容和弥补,反而连原来花天酒地能换来的片刻欢愉也一并剥夺了。

褪去了金家大少的光环,他什么也不是,甚至不如一个街头艺人有出息!要承认这一点很艰难很痛苦,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。生活不易,度日维艰,金城从这一刻才刚刚开始有所感受。

他低头看着紧紧攥在手里的手机,终于点开了联系人。也许,借钱也不是那么难以启齿......里面跳出的一长串名单刹那间将他拉回到了一个月前的生活,恍若隔世。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,似乎都在提醒着他曾经辉煌荣光的岁月。他看着那串名单,不知道第一个要打给谁。此时的北京应该已是凌晨了,但他的朋友们一定还在尽情狂欢,不玩到天亮是绝不会罢休的。他这会儿打电话过去说借钱......天哪!金城心底呻吟了一声,半世英名怕是再也保不住了!

但是,形势所迫,也实在管不了那么多了。反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北京了,暂时也不用跟他们见面,连脸都碰不到,也就谈不上丢脸了。他咬了咬牙,毅然拨出了第一个号码。

对一个生来挥金如土,只有借钱给别人,从未向人开口借过钱的少爷来说,生平第一次借钱,堪比大姑娘上花轿。

几个电话打下来,北京的天气、明星的八卦、京城的新闻一一问到,却唯独没提到借钱。确切地说,是他每每鼓足勇气拐到借钱这个正题上来时,对方总是哈哈大笑,问他是不是又在玩什么新花样?又躲到哪里快活去了?什么时候回北京跟他们一起玩?生生把他好容易筹措起来的勇气打得七零八落。

他绝望地拨通第N个号码,心想:如果跟秦舒那小子也开不了口的话,就还是回去继续忍受温迪的窝囊气算了!秦舒在他朋友圈里只能排二线,不是那种平日里能跟他喝酒狂欢彻夜不归的死党,他可以算是富二代里的一股清流,整天只知埋头读书。也正因为他是个书呆子,金城觉得他可能压根不会去想为什么自己会问他借钱。

拨号声一声声绵长悠远,仿佛没有尽头,也不断打击着金城的信心。那小子该不会是听说了近来他们金家祸事缠身,对自己避而远之,连电话都不接了把?不应该啊,那书呆子消息哪有这么灵通......就在他忍不住想要掐断电话的时候,手机那头突然传来一声慵懒的抱怨:“谁啊?知不知道现在几点?”

“是我,金城!”听到秦舒熟悉的声音,金城瞬间鼻子一酸,差点要落下泪来。

眼前浮现起他们一起在英国读书时的情景,那些阳光灿烂的午后,他俩在球场上狂奔,挥汗如雨;那些困意侵袭的夜晚,他们在考试前挑灯夜战,临时抱佛脚;一起抄作业,一起恶作剧,一起追女生......青春的时光转瞬即逝,纯粹的友情不复重来,纵然时隔经年,他们还是彼此最值得信赖的好朋友,莫逆的知己。

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问:“哪个金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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